离婚时是否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
宁波江北法律咨询
2025-06-09
离婚时是否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用于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签署离婚协议书能够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有利于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建议双方在离婚时签署离婚协议书。此外,如果双方选择通过法院主持调解离婚的方式,也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作为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五条:法律行为应当以符合法定形式的文字、符号等方式表示int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双方自愿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对财产问题另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需要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家庭必要的部分优先满足家用费用,并在实际分割时兼顾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本法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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